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這本書嗎?

這本 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博客來書局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的內容簡介



隨著大數據的氾濫及電腦計算速度快速地成長,藉助套裝軟體快速分析資料來提升決策速度與品質,幾乎是全民運動了。 也因此在許多資訊發達的國家,尤其是美國,造就了大量資料分析家(Data Analyst)的職缺需求。 有鑑於資料分析家(Data Analyst)的人才荒,國際證照認證公司Silicon Stone Education以基礎統計為範疇,測試考照者是否具備使用Microsoft Excel軟體來進行資料分析的能力。該證照除了提供國際業主獵才的參考之外,取得Silicon Stone Education認證的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證照,亦等同於取得資料分析師的入場券。

  • 出版社:上奇資訊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6/07/22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博客來











TCP-IP Illustrated. Vol.1(國際中文版)



CCNA 模擬實戰演練 (exam 640-802)



網路規劃



Beter English with the WWW



TCP-IP通訊協定:從Windows Server 2008深入TCP-IP的核心世界



CiscoRouter路由器設定與故障排除



網路架設及管理詳解



CISCO IOS網路作業系統-系統管理篇

博客來

TCP-IP數據包分析















Windows Presentation Foundation探索指南-Visual Studio 2008與Expression Blend(附光碟)



物件導向分析設計與應用(第三版)



系統分析與設計(第三版)



輕鬆學Flash Lite手機遊戲程式設計



3D遊戲夢想家-Virtools 4.0入門實作範例 第二版



溫伯格的軟體管理學:第一級評量(第2卷)



Java概論與實作:網路動畫遊戲入門程式(附光碟)



軟體工程:物件導向程式設計與UML系統分析實作



系統分析與設計



軟體超人X光眼:專案開發揭弊大爆料



UML架構導向軟體工程



深入淺出物件導向分析與設計





博客來

商品網址: Data Analysis Using Excel 教學範本(適用SiliconStone認證考試教材)

博客來















▲台灣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會24日舉行「限制出境法制化」研討會,由董事長城仲模(中)主持,邀請立委、學者及法界人士進行座談。(圖/記者王淑君攝)

記者黃欣柏、吳政峰/台北報導

我國限制出境制度從未在法律上明文規範,各界不乏改革聲浪,人權團體昨特別召開「限制出境法制化」研討會,提供今天立法院委員版本作為修法參考;除立委柯建銘、蔡易餘出席外,另有官方代表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高等法院法官錢建榮、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等各界人士與會,盼能推動修正從戒嚴時期沿用至今的境管「黑法」,在防逃與人權之間找到平衡點。

柯建銘指出,目前限制出境並無法源依據,唯一根據是最高法院刑事庭於民國73年做成的決議,認定限制出境是限制住居的「方法」之一,因爭議極大,早就被列為司改重要項目,但因各界意見不同,始終未能修正通過。

解釋限境合法性 仍沿用戒嚴獨斷觀念

前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與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張明偉都認為,解嚴已經逾30年,卻仍繼續沿用最高法院於戒嚴時期訂定、保守又獨斷的法治觀念來解釋限制出境的合法性,是否妥當值得探討,修補此一法制漏洞已是刻不容緩。

錢建榮表示,目前限制出境可分為行政、刑事兩大類型,前者主要是針對欠稅者,且經過大法官解釋合憲,後者則是最高院從限制住居推導而來,目前實務上,只要被判刑6個月以上者,都會被限制出境,嚴重侵害人民遷徙、住居等基本自由,且因沒有具體法條,甚至連具狀向大法官聲請釋憲都有困難。

防逃與人權間找平衡點

錢建榮感嘆,目前限制出境可由檢察官或法官逕為強制處分或裁定,不但沒有期效限制,也不會發文通知被告原因,甚至被告獲不起訴、無罪判決或執行完畢時也往往不會主動撤銷,所以過去曾有人案件結束10年後仍被境管,以目前「地球村」概念來看,除了損及人民自由以外,也恐影響許多旅外工作者的財產權。

落跑比率低 應修法保障大多數不落跑被告的人權

羅秉成及陳明堂都說不代表機關的立場,但分別從人權律師及在大學教書的身分,都認為應該說出心裡的話,限制出境絕對有法制化的必要 ,不能漫無時間限制,在防逃及兼顧人權之間,於法制作業過程中取得平衡點。

台大法學博士、律師謝協昌認為,限制出境屬於羈押的替代方案,但羈押有期限與次數限制,限制出境卻沒有,造成有些人僅被判刑2、3年,卻被境管近10年,違反比例原則;他並提出數據指出,從102年到105年6月,一審被判有罪後,落跑的被告僅占整體的1.57%,二審有罪落跑者更低於1%,不能因為少數人棄保潛逃,就不去立法保障其他9成被告的權益。(本文轉載自2017.10.25《自由時報》B4版)








B912A97EB7DF7DF2
arrow
arrow

    lrt79hx95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